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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服務專區
一、 校友閱覽證:
 
1. 本校校友入館須辦理校友閱覽證,辦證時請備妥畢業證書正本、身份證正本、脫帽近照一張、辦證手續費貳佰元,及在櫃台填寫申請書辦理之。
2. 本館校友閱覽證自八十八年五月一日起,有效日期由原定三年改為終身有效,並酌收辦理證件工本費新臺幣貳佰元整,遺失及補發證件者亦比照收取新臺幣貳佰元整。
3. 委託他人辦理者,須備齊所需證件、資料、費用及委託書,受委託者需備身份證件。
4. 辦證地點:
總圖書館一樓還書服務台
5.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8:20 ~ 16:45
   
二、校友借書:
  1. 已辦終身有效之校友閱覽證者,申請借書權利時應持原校友閱覽證,至總圖書館辦理(如無法親自 申辦,填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並繳交保證金三千元及第一年年費八百元(原繳交校友閱覽證二百元工本費納入年費,第二年起年費仍為一千元),即可憑原證借書。
  2. 如未辦理校友 閱覽證,而有借書需求者,可持上述證件,至總圖書館辦理(如無法親自申辦,填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並繳交保證金三千元及年費一千元。該證有一年借書權利及入館閱覽之終身有效權利。   委託書
  3. 校友繳交之保證金於借書還清時無息歸還,保證金退還方式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年費概不退還。
  4. 校友借書有效期限自申請日起一年內享有借書權利,逾有效借書期限,需繳交次年年費辦理續期始可借書。期滿辦理續期時,需將所借圖書全數歸還才能辦理續期。
 
三、新發校友閱覽證之校友享有權利如下:
 
1. 可於本館開放時間入館查閱及使用資料,並可將個人背包及書籍攜入
2. 非考試期間可使用地下自習室
3.

 

有借書權利之校友可憑證至本校總圖書館及各圖書分館(室)借閱圖書,借書冊數以五冊為限,借期十四日 ,預約圖書,以五冊為限,及續借一次

借書逾期及其他規定依本館借書相關規則辦理。

四、注意事項:
  校友閱覽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入館並請遵守本館閱覽規則,如有違規使用情形,悉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借還書服務:02-33662353|參考諮詢:02-33662326|Email:tul@ntu.edu.tw 臺北市10617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臺大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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