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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借書辦法

一、  辦理證件

1.本校專任教師憑教員證即可借書。

2.兼任教師須辦理借書者,請憑人事室製發之識別證辦理建檔作業。

3.延長聘期或續約者,請持新聘書或合約書及原識別證,更新資料。

4.名譽教授請憑人事室製發之識別證辦理建檔作業。

5. 退休教師請憑人事室發之退休證辦理建檔作業。

6.醫學院/公衛學院之兼任教師/名譽教授/退休教師,請逕至該學院圖書分館申辦。

二、  借書冊數及期限相關規定

1.本校專任教師及客座教授借書總數以八十冊為限,借期六十日

2.本校兼任教師借書總數以二十冊為限,借期六十日。

3.兼任教師借書證之有效期限與聘期相同。

借還書服務:02-33662353|參考諮詢:02-33662326|Email:tul@ntu.edu.tw 臺北市10617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臺大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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