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提供捐款贊助訂購學術書刊人士借書服務要點 |
94年12月27日圖書館第214次工作會報討論通過
94年12月27日全校圖書委員會94學年度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 |
第 一 條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感謝捐款贊助訂購學術書刊之熱心人士,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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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條
捐贈者得享有使用本館及借閱圖書之服務。借閱對象限捐贈者本人或其指定之特定人,捐贈者為法人時應指定一人為享有本要點服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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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條
1. 凡一次捐贈金額達5萬元,可借書5冊,借期14日,可預約及續借圖書,借書證有效期限為2年。
2. 凡一次捐贈金額達10萬元,可借書10冊,借期14日,可預約及續借圖書,借書證有效期限為2年。
3. 凡一次捐贈金額達50萬元以上,可借書20冊,借期14日,可預約及續借圖書,借書證有效期限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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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條
圖書館與校方確認收到捐款,將主動與捐款者聯絡,製備借書證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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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條
捐贈人或其指定之特定人持借書證可在本館(含各分館室)開放時間內入館閱覽並憑證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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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條
捐贈人或其指定之特定人可享有本館(含各分館室)之各項閱覽服務,凡屬收費之服務項目,比照校內人士收費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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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條
借書證若有遺失,請立即向本館閱覽組掛失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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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條
其他有關借書及閱覽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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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條
本要點經本館工作會報及全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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