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圖特種資料之簡介】

丁友貞


Q1.:> 小姐,為什麼這本書我找不到?

:> 那一本? 有索書號嗎?
:> 有,嗯.. 是「(vc)QA76.9 A25 L35z」
:> 哈! 這一本不是書,而是「錄影帶」
:>「錄影帶」 ? 為什麼?

Q2.:> 先生,你們的書到底怎麼排的,我要的書都沒有?

:> 你要那一類的資料?
:> 就這幾本啊...「(NH)TP156 p7 G37z 1989」.....
:> 嘿嘿! 這不是書嘛! 這是「微縮資料」
:> 「微縮資料」? 為什麼?

上面兩個問題,各位讀者大人們是否也曾遇過呢? 這次就讓我們來好好解決 大家的困惑吧,並且隆重介紹本館館藏的「少數民族」給大夥認識認識!

一、工圖館藏資料之類型

倘若我們依政治的分法,則工圖的館藏資料中,「圖書」、「期刊」兩類就 是所謂的「主流派」;而「非主流派」呢? 則包括了「錄影帶」、「微縮資料」、 「磁片」、「光碟」等等... ,這些少數民族雖然在本館館藏中所佔的比例不高, 但卻有其特殊性及重要性,以下我們將逐一介紹其特色及使用方法。

二、特種資料之特色

(一) 如何識別特種資料

一般說來,讀者在找尋資料時,通常會藉由卡片或電腦查尋而得到一「索書 號」,這一號碼簡單來說就是「該項資料的所在地」,所以囉! 只要是圖書館的館 藏資料都會有「索書號」,不管是那一類型的資料。

對圖書館的多數民族 -- 圖書而言,索書號的表示型態為:

分類號    如:QA76
作者號      T5
年代       1995

然對其他族群而言,為了加以區別資料類型之不同,我們在其索書號上多加 了「識別號」,如 (VC)代表 「錄影帶」;(DD) 代表「磁片」;(NH)代表「微縮資 料」..等;其在卡片或電腦上的表示型態為:

識別號    如:(VC)
分類號      QA76.9
作者號      L3z
年代       1994

有了這層認識,下次當您再遇到相類似的索書號,相信您一定可以清楚地識 別其不同之處。

(二) 特種資料之類型

若我們將特種資料定義為「加有識別號」的資料類型,則在咱們工圖內有那 些是符合這些定義的資料呢? 各位讀者不妨猜猜看,答案就在下一段。

資料類型 識別號 館藏位置
1. 參考書 (Ref) 工圖參考區
2. 圖書所附之磁片 (DD) 館員辦公室
3. 錄影帶 (VC) 工圖視聽室
4. 微縮單片 (NH) 參考區的微縮櫃
5. 微縮捲片 (NS) 參考區的微縮櫃
6. 幻燈片 (SL) 參考區的微縮櫃

(三) 特種資料之特色

上述這些特種資料綜合而言,有以下幾點特點:

1. 集中某處:這些資料並未和圖書或期刊排列在一起,他們均放置在特定的位置,       例如參考書即陳列在參考書區。

2. 識別號:這些資料的索書號和圖書的索書號並不一樣,即他們多加了識別號讀者       若在電腦或卡片上見到此識別號,應加以區別才是。

3. 藉助特殊機器:這些資料有些並不是能夠直接加以閱讀的,例如微縮片須藉助微       縮閱讀機;錄影帶則須藉助錄影機等等。

4. 不外借 :這些資料多不能外借,同學不是需在館內閱覽;就是得藉助館內機器加       以閱讀,以下我們將逐一說明這些資料的使用方法暨規定。

三、各類特種資料之使用方法暨規定

(一) 參考工具書 :

參考工具書的種類頗多,一來由於此類資料具有查閱事實的性質,並不適宜整 本書加以閱讀(如字典、研究所考古題等),再者為顧及大多數讀者閱讀的權利 (如教 授指定參考書等) ,因此各圖書館多不外借此類資料,本館亦同,讀者可在館內閱覽 ,如有需要可加以複印,惟若複印本校博碩士論文者(亦放置在參考區內),請先查閱 論文首頁原作者是否允諾複印。

倘若讀者有迫切需要,館員可視情況允以借閱,惟借閱時間需從當日閉館時間 算起,且只在隔日一開館時就必需歸還 (如本館情形是在 10:00 pm 開始借閱,隔日 8:30 am 歸還, 此制度即所謂的隔夜借閱)。

(二) 微縮資料:

本館目前所有的微縮資料多為 NTIS 出版品或環工所之相關資料,由於不外借 ,因此讀者需使用本館微縮閱讀機,如需複印,一張4 元(a4或b4),然因本館閱讀機 複印效果並不是很好, 因此讀者亦可借出至研圖複印 (需附證件),惟需當天歸還本館 (研圖分機 2623)。

(三) 圖書所附的磁片:

愈來愈多圖書均附有磁片,讀者如有需要該磁片資料,需自備磁片來館COPY 一份,借期同圖書一般,且一使用完之後, 需再將磁片交由館員Format以 Delete 原 copy 之檔案。

(四) 錄影帶、幻燈片等視聽資料:

本館目前約有 100 卷錄影帶及少許幻燈片,這些資料皆放置於本館視聽資料室 ,為管理得宜,本館已訂有視聽室管理辦法,即:

台灣大學工學院圖書分館視聽資料室服務辦法
一、服務對象限本院教職員生使用
二、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2:10-5:00
周六 上午 8:30-12:00
(寒暑假期間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
三、服務項目
1.提供儲存視聽資料的空間,如:錄影帶、錄音帶、光碟、影碟、  縮影資料等媒體。
2.供本院師生放映教學錄影帶使用。
四、使用規則
1.視聽資料室限本院教職員生使用。
2.教職員生可憑服務證或閱覽證向館員登記,辦理器材或資料使用登
 記手續。
3.本資料室存藏之資料及器限館內使用,不得攜出。
4.院內各單位若因教學之需,擬借用器材或資料,須由任課教授或主
 管出示證明,辦妥借用登記,始可借出。
5.視聽資料及器材之借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1)借閱資料不得複製或轉借使用。
 (2)借用視聽器材或資料,除有特殊原因得延長一天外,須於借用
  當日歸還。
 (3)每單位每次至多可借幻燈片、錄影帶、錄音帶各三個單元。
6.室內禁止飲食、吸煙,及其他不當行為。
7.愛惜公物,使用前後先檢查室內傢俱設備有無損壞,若有故障損壞
 ,應即立刻告知館方。
8.使用人不得損壞設備器材及資料。
9.使用人如有違反第 6.7.8.項之規定者,除依現值賠償外,並停止其
 使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