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共同維護展廳環境,勿於館內飲食、吸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
二.請勿動手觸摸展品、搬動家具。
三.請勿群聚,影響他人參觀動線。
四.請保持安靜,勿於館內喧嘩、奔跑。
五.個人物品請隨身攜帶,未經本館同意,切勿留置於館內;本館恕不負保管之責。
六.不得從事與參觀本館無關之行為或是營利作為。
七.未經圖書館指派,個人不得自行於本館招攬導覽服務。
八.如需導覽服務,詳見「導覽申請」相關說明。
九.拍攝相關規定:
(1)歡迎參觀拍攝留念、勿使用腳架與閃光燈。
(2)教學、研究、出版或傳播等目的之攝影,請遵循本校「圖書館出借場地攝影管理辦法」辦理。
(3)校友婚紗攝影,詳見「申請」。
(4)尊重他人肖像權,未經當事人同意,禁止拍攝。
十.禁止攜帶寵物入館,導盲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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