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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岸裡大社」簡介

   1. 岸裡社簡史
   2. 岸裡社現況
   3. 關於岸裡社的研究成果

 「岸裡大社文書」簡介

   1. 「岸裡大社文書」的來源
     .哪裡有關於「岸裡大社」的資料?
     .台大是如何取得這批資料的?

   2. 「岸裡大社文書」的內容
     .內容簡介
     .文書的類型契字案簿帳冊其他簿冊
     .「岸裡大社文書」的涵蓋年代

   3. 「岸裡大社文書」目前保存狀況
     .特藏組典藏狀況與使用辦法
     .台大對「岸裡大社文書」所作的整理



岸裡社簡史

  岸裡社屬於中部平埔族群巴宰族(Pazeh)的一支,下有九社,包括岸東、岸西
 、岸南、葫蘆墩、西勢尾、麻里蘭、翁仔、岐仔、及麻薯舊社等,分佈於今台中
 縣神岡鄉、豐原市及后里鄉等地。他們原居於大甲溪北岸的麻薯舊社(今后里舊
 社),到了清初的時候,岸裡社領域擴至大甲溪南岸,並大舉南遷,發展為新而
 且是最重要的聚居區。此外,其支系崎仔社沿大安溪北上,移居鯉魚潭,形成頂
 社、中社、下社之部落;另有一部分則移居埔里。因此,岸裡社族人的散佈區相
 當廣。

   岸裡社之崛起與其效忠清朝並漢化有關。在清代,岸裡社長期扮演義番角色
 ,立下不少戰功。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協助平定吞宵社(今苗栗縣通宵)
 之反叛。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阿莫率岸裡、烏牛欄等五社歸化清朝,同時
 被命令為五社土官,開啟岸裡社史的新紀元。岸裡社長期效命清廷,參加之重要
 戰役有:康熙六十年(1721年)朱一貴事件、雍正九至十年(1731?33年)大甲
 社等西部平埔番反抗事件、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等。清廷為酬答
 岸裡社,賜以大甲溪南之地。此外,岸裡社在土官潘敦的領導下,與漢人(如張
 達京)合作開發台中盆地,甚至於招佃開發屯墾地,對中部的開發貢獻甚大,而
 岸裡社的經濟力量也迅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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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裡社現況

   岸裡大社聚落位於台中縣西北邊,在行政區劃上屬於神岡鄉,但事實上離豐
 原市很近,聚落東界剛好就是豐原市的界線,西邊距離神岡市街則還有4公里之
 遠。清代岸裡大社的「番王」就住在這個村中,目前村子分屬神岡鄉的兩個村
 —「岸裡村」及「大社村」。村子地勢高亢,是神岡鄉地勢最高的聚落。雖然北
 邊瀕臨大甲溪,但也沒有水患的威脅。在清代的時候,整個村子四周建有圍籬,
 並且設立東、西、南、北四座城門,不過今天都已經看不到了。大社通事潘家,
 就住在西門附近,本地人俗稱為「通事宅」,原本規模很大,但今天只留下大廳
 堂部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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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關於岸裡大社的資料?

  岸裡社由於長期效忠清廷,並參與中部拓墾工作,因而發展為清代台灣中部最
 重要的歸化番社,因此也留下為數極多的文書契字。這些文書由於種種原因如今
 分別搜藏於公家圖書館與私人手中,計有台大圖書館、國立台灣博物館、台中縣
 立文化中心、台灣史研究所籌備處等。前二者較重要,而台大圖書館的典藏量尤
 首屈一指,可說是研究岸裡社歷史及其相關問題的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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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如何取得這批資料的?

  1935年(昭和10年)4月21日,台灣中部發生大地震,死亡人數超過3千人,是
 台灣有記錄以來災情最慘重的地震。地震震央在苗栗縣關刀山,因此,苗栗、台
 中一帶災情最為慘重,位於豐原的「岸裡大社」也未能倖免。地震之後,岸裡社
 土官潘家房屋倒塌,在損毀的牆壁之間赫然發現一批文書資料。

   其後,台北帝國大學理農學部學生張耀焜向潘家後代潘永安募集此批文書,
 以供研究與撰寫學士論文之用。1938 年(昭和13年)11月3日,張氏完成論文後
 ,將該文書捐予台北帝大。光復後,由台大圖書館接收。
 這就是現在台大圖書館特藏組所典藏的「岸裡大社文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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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裡大社文書」的內容
  
內容簡介

    岸裡大社文書內容可大略分為兩類:岸裡社與官府間往來之文書(稟文、
 差票、諭示、控案抄錄等文件)以及番民間往來之文書(招瞨、承墾、典賣、借
 字、合約等契字)。

    此批文書目前藏於台大圖書館特藏組,共有流水編號1,131號,其中亦有一
 號多件或多頁者,其分包編號為 G91 至 G144,合計單張文書有 1,100 號(岸0001
 號-岸0980號、岸0982號-岸1131號),帳簿與成冊之文書有 31 冊。

    單張之文書大多為契字,並以土地文書為主。成冊之文書則可分案簿、帳
 冊及其他等三類,分別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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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裡大社文書」的類型
 
 契字
  
 1. 開墾關係:

  岸裡社所有的土地中,有的尚未開墾成田,也有的雖然已經成田,但是後來又被洪水沖毀,回歸荒地的。凡是與開墾有關的,都會立下契字。這類契字,在文書中常見的有:領耕字、*僕荒埔字、承墾闢字、領開荒字、招開荒字、承招墾字、承墾認納大租字、承總墾批約字、承墾荒埔字、*僕埔園字、退佃墾耕字

   2. 佃耕關係:

已經開墾成為田園的土地,通常就是由開墾者承耕。如果原耕者不想繼續耕作,或者因為積欠佃租,被迫放棄耕作時,就必須重新招募耕農。這個時候就會立下佃耕契字。這類契字常見的有:耕字、招*僕字、承租字、認佃字、承耕字、永耕埔園字、頂耕字、暫承墾字、招佃字、認租谷字、收回田價銀字、甘願交還田園字、退耕收還谷字、遺地歸還業戶字

   3. 買賣關係:

  關於買賣關係的契字,常見的有:賣埔園字、杜賣契、杜絕業賣契、杜找絕根契、歸還永遠杜根契、賣田禁根斷契

   4. 找洗關係:

  「找洗」是現在一般人比較難理解的行為。現代的買賣行為,成交之後,雙方彼此就沒有其他的牽連,然而在近代化之前的社會,卻非如此。以買賣土地為例,甲方將土地賣予乙方,成交之後過了一段時日,甲方很有可能會回頭再向乙方要求些許補償,這就是「找洗」。甲方「找洗」的要求,並不一定會被乙方接受,可能在一陣討價還價之後,達成協議。有些「找洗」的行為,發生在數十年後,當時的買賣雙方可能已經亡故,而是由他們的後人來處理。通常「找洗」一次時,乙方為了避免甲方日後再度上門,常會要求立下契字,要求對方承諾下不為例。在岸裡大社文書中,就保留有這類的「永遠杜絕找洗字」等契字。

   5. 租穀:

  在佃耕關係中,佃農必須向地主繳納租穀。跟這種行為有關的契字有:供納字、領收認納租字、在收租銀字、收現銀對租字、付交田租字

   6. 借貸:

  與借貸有關的契字,常見的有:借銀字、借領銀字、生銀字、借谷字、借耕牛字、胎借銀字

   7. 賃屋:

  與租屋、租店面有關的契字,常見的有:稅字、賃地租字、稅地基字、稅店地字、稅店宇字、歸還田屋字、招耕胎歸還瓦窯屋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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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簿類:G110~117,G119(岸951~558,960)
   所謂「案簿」,就是將岸裡社所有與官府來往的文書,抄錄成冊,其目的可
 能是為了存檔,便於日後檢核稽查之用。這些文書並非原始的正本,而是另外抄
 錄的。一本案簿之中,常常包含各式各樣的文書,茲列舉重要者如下:

上行文書 下行文書 其他
收單 清單
領狀 批示 名單
遵結狀  
遵依結狀 委牌  
完單  
限狀  
甘結狀  
稟狀  
訴狀 曉諭  
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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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個簡表中可以看出,案簿中保留著所有和官府打交道的資料。除了有岸
 裡社立下的收據、保證書、切結書外,甚至還有打官司時候寫的訴狀、稟告等。
 而官府下給岸裡社的命令、告諭、委託書等,也都抄錄一份,保留在案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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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冊類:

 A、 租谷簿類:
   G120,122,124,129,132,135~138(岸961,963,965~968,970,976~979)
 B、 丈田甲數清冊類:
   G121,123,128,133(岸962,964,969,974)
 C、 帳簿類:
   G130,G131,G138,G139,G140(岸971,972,979,980,981)
 以上各冊均計為一號,但岸 980 有 4 件,岸 981 有 2 件。

   岸裡社是中部地區的大地主,旗下佃農無數,整個社
 的日常開銷也很瑣碎。要能妥善管理社務,非得靠帳冊不
 可。其中「租谷簿」是記錄各地應該繳納的租穀數量,並
 登記各年度是否已經繳清的帳冊。「丈田甲數清冊」是登
 記土地清丈的數據的。而「帳簿」則記載所有大小開支,
 和今天一般人家使用的帳簿,功能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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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簿冊:

 A、番勇花名清冊 G118(岸 959)計為一號。

 B、契字稿 G134(岸 975)共 89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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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岸裡大社文書」的涵蓋年代

   岸裡大社文書內容的涵蓋時期,介於清朝乾隆年間到日本時代大正年間,其
 中以乾隆、嘉慶時期最多。年代最早的一件是乾隆五年(1740 年)之岸 845 號,
 最晚的一件是日治大正年間之岸 1,108 號。數量最多的是乾隆朝,共588件,其次
 是嘉慶朝,共 193件,最少的是大正時,僅 1 件。參下列簡表:

時期 乾隆 嘉慶 道光 咸豐 同治 光緒 明治 大正 不詳 合計
件數  598 0193  135  22  40  49  25  1 35 1075

 

   至於成冊之文書,乾隆朝共有 1,216 件,嘉慶朝有 92 件,
 道光朝有 32 件。各朝之文書數字量多少反映岸裡社潘家地位之
 升降,即乾隆朝是鼎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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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藏組典藏狀況與使用辦法

  
本館所藏岸裡大社文書,其原件不提供閱覽,請使用微捲資料、複製紙本或利用「國家文化資料庫」。

1.微捲資料:《岸裡大社文書》請至總圖5樓參考服務台調閱,索書號 (NF) 673.27 2233 reel 1-4

2.複製紙本:《國立臺灣大學藏岸裡大社文書》總圖5樓特藏參考書區,索書號 673.27 2233 v.1-5

3.國家文化資料庫:依次選擇「古文書」→「岸裡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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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對「岸裡大社文書」所作的整理

   岸裡大社文書由台大圖書館接收後,塵封多年,並未進行分類整理的工作,
 因此讀者也難以利用。直到民國七十幾年,台大歷史系教授黃富三進行霧峰林家
 歷史與岸裡社潘家之研究時,才在圖書館借閱這批資料。當時文書棄置於館內一
 小室中,塵封甚久,黃富三商得館方之同意,影印部分資料,並設計資料卡格式
 ,要求助理建卡,以便利研究。其後,歷史系徐泓、黃富三、張秀蓉、曹永和、
 吳密察等數位教授,提出一個計劃,進行台灣史料之電腦建檔工作,先後獲得蔣
 經國基金之贊助。岸裡社文書也列入該計劃之中,由黃富三教授主持建檔工作。
 此一建檔工作之主要目的是便利讀者迅速了解台大岸裡社文書每件文書之主要內
 容,並可藉各分類項目檢索所需之資料來源,從而提高研究效率。這個建檔工作
 目前已經完成,並出版成果十三冊,供社會大眾及研究者使用。其中岸裡大社文
 書提供九個檢索項目,分別敘述如下:

 (1) 名  稱:即原文書之名稱或事由。
 (2) 文書類別:公私文書依其性質與要旨,如契字、稟、呈、執照、租簿、土地
        台帳等項目表記之。
 (3) 時  間:清代年號如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簡稱乾、嘉、
        道、咸、同、光;日本年號如明治、大正則簡稱明、大。如時間
        不明,記不詳。
 (4) 收發關係:即文書之收發兩方,發的一方位於左邊,收的一方位於右邊,其
        間以"-"來表示。
 (5) 關係人物:文書上所出現之主要相關人名。
 (6) 關係地區:文書中之相關地區,如台中地區、桃竹苗地區。
 (7) 關係地名:文書中之相關舊地名及土名,如岸裡社、泉州厝、社口庄等。
 (8) 典藏編號:本典藏號碼係依台大特藏組現行之流水號。惟成冊之文書因一號
        含多件,故在號次後加註件號,並以P.表示頁碼,如岸951.003 
        P.2表示第951號之第三件文書,在該冊之第二頁。
 (9) 附  註:文書需補充說明的部份,予以加註,如:有印、有批、參看
        岸○○○等。另外,有關文書之狀況則以:破損、缺字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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