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日然教授,1933年12月4日,出生於臺灣雲林縣。1952年,省立臺南師範學校畢業,任教省立南師附屬小學。1955年,以榜首考取臺大法律學系。1958年,司法官考試優等及格。1959年,臺大法律學系畢業,與南師同學陳勤女士結婚。同年,楊教授受訓司法官訓練所第四期;參加各類考試,屢獲金榜題名:錄取臺大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律師考試優等及格、教育部留學考試第一名。1960年,赴日留學,就讀東京大學,受教於碧海純一教授,專攻法哲學及比較法學。1962年、1966年,先後取得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

  1966年,楊日然教授學成返國,應聘母校臺大法律學系及研究所,擔任副教授。講授法理學、法學方法論、法學緒論、民法總則及中西法律思想史等課程。1970年,赴美國哈佛大學專研美國憲法、司法制度及法律思想。1972年升等教授。同年起,至1981年,兼任臺大圖書館館長。1976年至1981年,兼任臺大法律學系系主任及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楊日然教授,學識高卓,謙沖為懷,屢獲國家延聘,擔任要職。曾兼任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中央選舉委員會巡迴監察委員。1981年,經李登輝省主席聘任為臺灣省政府委員。1982年,受蔣經國總統任命為第四屆司法院大法官。1985年,再次獲總統提名,任命為第五屆司法院大法官。

  楊日然教授,擔任公職期間,仍秉持學術初衷,兼任臺大、東吳、中興等校教授,提攜後學。參與中國憲法學會、中國比較法學會、中國法制史學會、美國研究學會。曾任《憲政時代》主編及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長。

  楊日然教授為人為學,德智兼備,誠為師道典範。楊教授講學著述,以深厚紮實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術研究,享譽臺灣法學界。任職大法官期間,更以思慮縝密,能將學識洞見,深入淺出應用於憲法及法律解釋實務,備受推崇。楊教授主要著作,見於《法理學論文集》(1997)、《法理學》(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