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日然教授,在家排行長子,弟妹八人。父親經營漢藥店,母親兼營販米生意。楊教授從小即知兄長責任,言行舉止應為弟妹榜樣。初中就讀省立虎尾中學。二年級時,越級考上省立臺南師範。在校成績優異,畢業後,留校任教南師附小。服務三年期滿,以第一志願考取臺大法律學系。

  楊日然教授,就讀法律系學三年級時,已通過司法官考試。畢業當年,再通過律師考試,並錄取教育部留學考試第一名;同年,楊教授發表生平第一篇學術論著:〈民法第一條之研究〉(《法學叢刊》第4卷第3期,1959年),初次展露學術研究才華。

  1960年,楊日然教授榮獲日本文部省獎學金,赴日本東京大學留學,有幸拜於碧海純一教授門下。碧海純一教授,1924年出生。1959年,自神戶大學轉至東京大學,接任尾高朝雄教授逝世遺留法哲學課程;同年,碧海教授出版影響後世深遠著作《法哲學概論》(初版)。碧海教授學問立場,早期傾向邏輯實證主義,後經邏輯經驗主義,轉至Karl Raimund Popper批判理性主義。楊日然教授取得博士學位,返臺任教,極力倡導分析哲學及Popper批判理性主義,實得自碧海教授學術真傳。

  楊日然教授博士論文:《Oliver Wendell Holmes與Roscoe Pound—實用法學的歷史背景》,獲得極高評價。論文摘要,曾發表於日本《法哲學年報1966》(1967)。中文相關論述,見於〈美國實用主義法學的哲學基礎及其檢討(上)〉(《臺大法學論叢》3卷2期,1974)、〈美國實用主義法學的哲學基礎及其檢討(二)〉(《臺大法學論叢》6卷1期,1976)。

  楊日然教授留學日本,經由碧海純一指導教授而與分析哲學、Popper批判理性主義結緣,不僅成為返國任教法理學的學問立場,更以此為基礎分析古代中國法律思想。重要著作,參見:〈韓非法思想的特色及其歷史意義〉(《臺大法學論叢》1卷2期,1972)、〈從先秦禮法思想的變遷看荀子禮法思想的特色及其歴史意義〉(《社會科學論叢》23期,1975)。

  楊日然教授留學日本同窗好友,東京大學長尾龍一名譽教授,2004年在臺大法律學院舉行的逝世十週年紀念研討會,發表〈留日時代的楊日然教授〉專題演講。最後結語,有感而發:「楊教授在日本一方面理解了日本知識界的世界,另一方面又學習了美國的法思想,回國後展開中國思想的研究,先於學校講授法理學,不久當上了大法官而獲得大成就。楊教授擁有多方面的能力與寬廣的觀察角度,若能活得更長一點,那應該有多好。思及於此,不禁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