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中期以後,洪一峰搭上歌廳現場演唱的風潮,在各大歌廳表演,足跡遍布臺灣重要城市與著名歌廳:臺北、臺南的臺南歌廳、高雄的藍寶石歌廳、金都樂府等地。當時的歌廳表演型態蔚為風氣,歌星美黛甚至有「歌廳公務員」之美稱,由此可想見歌星到處趕場的狀況。在洪一峰的私人記事本中,有歌廳的行程記錄與檔期,讓我們一窺這些大歌星光鮮亮麗背後的奔波勞碌。

洪一峰的歌星證與演員證也替1960-1990年政府掌控娛樂產業的年代做了見證。政府為了「培養正氣」,規定當年的歌星與演員必須考取演員證、歌星證,考試以現場演唱為主,抽唱愛國歌曲,以間接控管演出的人員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