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委託採購圖書作業辦法

圖書館受理委託採購圖書作業辦法

  1. 每年由各學院提撥一定金額,行文主計室將經費撥入圖書館圖書儀器設備費資本門項下,交由圖書館統籌請購作業。
  2. 撥款公文經主計室核章登帳後,撥款學院須影印一份送交圖書館採訪編目組。
  3. 各系所提出欲購圖書資料交付圖書館學科館員查核經費來源及複本後,依作業程序轉交採訪編目組負責請購、驗收及報銷手續。
  4. 若有教授臨時自行購買圖書亦可經單位主管同意,以現貨書方式檢附發票(詳列單價明細)及書送交採訪編目組報銷,總價超過一萬元以上者須附一家估價單。
  5. 各學院提撥經費需於該會計年度內確實核銷完畢。
  6. 採訪編目組依據各系所實際支用經費統計,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將年度經費結算報告表送交各學院並副知各系所稽核,並於次一會計年度辦理超支歸墊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