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辦理證件說明
辦證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20~17:00辦 證 地 點 :服務台
一、教職員工生
- 凡本校學生持學生證、本校教職員工持教職員工證,可逕至本校各圖書館(室)借書,無須辦理借書證。
- 如為新進教職員工生,或本校圖書館自動化系統中無讀者紀錄者,請持教職員工證或學生證辦理。
二、兼任教師、博士後研究及研究助理
- 兼任教師、博士後研究員及研究助理持本校製發之識別證,可逕至本校各圖書館(室)借書,無須辦理借書證。
- 前述身分如在本校圖書館自動化系統無讀者紀錄者,兼任教師請持人事室製發之識別證,博士後研究員及研究助理請持研發處製發之識別證及聘書辦理。(醫學院/公衛學院請至臺大醫學圖書館辦理)。
三、名譽教授
- 名譽教授須辦理借書者,請持人事室製發之識別證辦理。
四、退休教職員工
- 退休教師/職員須辦理借書者,請持教育部或銓敘部核發之退休證辦理。(持數位退休證者,須另行攜帶蓋有退休人員之本校證件辦裡。)
- 服務年滿二十年離職人員請持本校服務年資證明及身分證件辦理。
- 退休技工/工友須辦理借書者,請持人事室核發之退休證辦理。
五、校友
- 校友可向校友中心(總圖書館一樓)申辦「校友證」,申辦方式請參閱校友中心網頁。持「有效校友證」可享有以下服務:
- 可於本校各圖書館(室)開放時間刷卡入館,並可攜帶個人背包及書籍入館。
- 「非考試期間」可使用總圖書館B1自習室。
- 校友借書服務
- 請持「有效校友證」至總圖書館辦理(如無法親自申辦,請填寫 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辦),繳交保證金三千元及年費一千元後,即可憑該證至本校各圖書館(室)借閱圖書(不含視聽資料),借書權限與相關規定請參閱本館借書相關規則。
- 校友借書有效期限為申請日起一年內,逾期需繳交年費一千元辦理續期。期滿辦理續期時,需將所借圖書全數歸還才能辦理。
- 目前持有可借書權限之「校友閱覽證」者,可繼續憑該證借書,但證件逾期後,請先至校友中心換發「校友證」,再持該證至總圖書館辦理借書服務(如無法親自辦理,請填寫 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辦) 。
- 校友繳交之保證金於借書還清時無息歸還,保證金退還方式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以匯款方式退還,匯入郵局、華南銀行、玉山銀行者免手續費,匯入其它銀行須扣匯款手續費30元;年費概不退還。
- 申請退還校友借書保證金時,請持校友證、保證金收據(如遺失可臨櫃填遺失切結書)、本人存款帳戶資料至總圖書館或醫圖辦理。保證金將於申辦隔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匯入帳戶。
六、準研究生
- 準研究生可於新學期開始前,向圖書館申辦「準研究生借書證」,辦理後可於本校各圖書館(室)開放時間刷卡入館,並可攜帶個人背包及書籍入館,以及借用本館圖書及視聽資料,借書權限與相關規定請參閱本館借書相關規則。(準研究生借書證申請表)
- 請本人攜帶申請表(需經系所主管簽章)、身分證正本(或駕照正本)、一張一吋脫帽近照及工本費200元,至總圖書館辦理(醫學院/公衛學院準研究生,請至臺大醫學圖書館辦理)。
- 受理辦證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20--17:00。
- 「準研究生借書證」會於同年9月15日自動作廢。
七、眷屬卡
- 凡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客座人員暨約用人員等,可向人事室申辦「眷屬卡」(限配偶使用),申辦方式請參閱人事室網頁。持「眷屬卡」至圖書館辦理,可享有以下服務:
· 可於本校各圖書館(室)開放時間刷卡入館,並可攜帶個人背包及書籍入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