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研究及作業訪談須知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協助研究及作業訪談須知

94.1.11第195次工作會報通過

一、宗旨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因應大專院校課程教學、研究計畫、學位論文寫作之調查需要,協助以問卷填答或諮詢訪談等方式提供相關資訊,特制定《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協助研究及作業訪談須知》。

二、處理原則

1.研究調查者需提供完整個人資訊(含聯絡方式),供本館參考並據以決定是否協助提供相關訊息,凡資料不足者本館得婉拒其調查:

(1)課程作業:調查者姓名、學校系級、課程名稱、授課教師

(2)研究計畫:研究助理姓名、計畫名稱、計畫主持人

(3)學位論文:研究者姓名、學校及所名、論文名稱、指導教授

2.研究調查內容以本館館務為主,若涉及館員個人問題則由館員自行決定是否配合調查。

3.有關人事、經費等相關問題,概不回覆。

4.統計資訊以本館既有之數據為主,需本館另行統計彙整之資料恕不提供。

5.訪問調查需事先聯繫,臨時訪談無法配合;訪談時間限週一至週五9:00-12:00、14:00-17:00。

6.本館網頁提供本館各式資訊,若訪問調查問題可由網頁資訊獲得解答,本館可指引研究調查者上網蒐集資訊,不再另行接受訪談或書面回覆。

7.本館可視業務情況,得以婉拒。

三、辦理流程

1.館長室為統一辦理窗口:

(1)課程作業:授課教師或系辦公室先以書面(公文或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本館館長室說明作業調查需求。

(2)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先以書面(公文或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本館館長室說明研究調查需求。

(3)學位論文:研究生先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本館館長室說明研究調查需求,並附論文計畫書供本館參考。

2.館長室先知會相關單位,經呈核確定是否接受研究調查,並轉知相關承辦單位。

3.各組室配合回覆問題或進行調查訪談。研究調查者需於一週前與本館約定訪談時間,並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提供訪談問題,以利本館整理回覆內容。

四、其他

1.非以本館館務或館員為調查對象,但需在館內進行研究調查者,應事先知會閱覽組,且當影響讀者閱讀權益時,本館得婉拒研究調查者於館內進行調查。

2.本館不代發研究問卷。

3.其內容引用本館調查訪談資料之成果報告,應給予本館乙份典藏。

五、本須知經本館工作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