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小間借用要點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借用要點

112.11.17 112學年度第1次全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
112.11.22發布修正第1、3、4、6、7點
(完整歷程移列文末)

 
一、宗旨: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下稱本館)為便利本校教師及學生學術研究,設立研究小間,並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借用要點 (下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凡專任教師、研究員、博士後研究及博士班學生,均得依本要點申請借用研究小間。
三、借用方式:
  1. 登入圖書館空間管理系統自行線上預約。
  2. 每次限預約一間研究小間,預約時段以六個月內為限。
  3. 借用方式分為連續天數借用及單日借用兩種。連續天數借用之研究小間,每次至少七天,至多三十天(不含閉館日)。
四、借用規定:
  1. 僅限借用人使用其借用之研究小間,亦不得與他人交換或轉讓他人,違者本館得立即停止其借用權三個月。
  2. 到期前三天若無人申請時,得續借原研究小間。借用人於借用期間內不得再申請其他研究小間
  3. 借用人應於借期結束前將私人物品移出,超過借用期限未遷出者,本館得逕行將該室物件取出,且不負保管責任,並停止其研究小間借用權三個月
  4. 研究小間歸還,若有設備損毀,借用人除應負賠償責任外,本館並得停止其研究小間借用權三個月。
  5. 借用人應於借期開始二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將自動取消預約。
  6. 研究小間每次借期使用天數應達該次借期二分之一以上(不含閉館日)。違者本館得停止其借用權三個月。
五、使用時間:
  同本館公告之開放時間。
六、借用人利用本館館藏時,其辦法如下:
  1. 借用人得使用本館館藏,可借閱館藏須辦理借閱手續始得攜入研究小間,不可外借館藏須於當日用畢後歸架。
  2. 本館如於該研究小間內發現未辦理借閱手續或未歸架之館藏資料,得逕行取出,並予警告,凡經二次警告者,本館得立即停止其研究小間借用權三個月。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借用人不得在研究小間從事非研究性質之活動。
  2. 使用研究小間時,必須保持安靜,注意環境清潔,不得於研究小間門窗張貼紙張、海報等遮蔽物,或擅自移動、破壞室內配置,亦應遵守本館閱覽規則,不得有吸煙、飲食及其他不當行為。違者本館得依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辦理,並立即停止研究小間借用權三個月。
  3. 存放於研究小間內之私人物品如有遺失,本館概不負賠償責任。
  4. 借用期間本館人員得逕行入內從事檢查維護之工作,借用人不得拒絕。
  5. 本館遇有必要時,得通知借用人收回研究小間。
  6. 使用人每日使用完畢後應關閉門窗及電源。
八、本要點經全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完整修正歷程]
86.05.13 85學年度第2次全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
86.06 圖書館擴大館務會議通過
87.11.10 第60次工作會報通過
88.05.26 第71次工作會報通過
90.08.23 第122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6.03.07 第450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6.10.24 第465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9.05.26 第520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9.06.03 108學年度第2次全校圖書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12.09.06 第600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