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討論室借用要點
109.6.3本校108學年度第2次全校圖書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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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利用討論室進行各項學術討論活動,特訂定本要點。 | ||||||||||||||
二、 | 申請資格: | ||||||||||||||
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皆得依本要點向本館提出申請借用。 | |||||||||||||||
三、 | 借用方式: | ||||||||||||||
1.登入圖書館空間管理系統自行線上預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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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使用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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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使用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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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違規情形悉依本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 ||||||||||||||
七、 | 本要點經全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 ||||||||||||||
[完整修正歷程] 86.6.10本校85學年度第3次全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 86.6圖書館擴大館務會議通過 88.5.26圖書館第71次工作會報通過 90.8.23圖書館第122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5.6.7圖書館第434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6.3.7圖書館第450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7.4.24圖書館第476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109.5.26圖書館第520次工作會報修正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