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自行採購圖書送驗點收程序

國立臺灣大學各單位自行採購圖書送驗點收程序

承辦單位:圖書館採訪編目組
承辦人員:游子宜
聯絡電話:3366-2304
申辦時間:每週一到週五早上8點至下午5點。

作業目的

圖書館負責辦理全校各單位採購圖書資料點收及財產管理作業, 各系所逕自採購圖書應自行查驗資料、價格正確無誤後送本館點收以便進行財產登錄及編目作業。

作業程序

 

一、各單位須請書商或自行先做好書後處理,即註明單位、來源、驗收日期、價格等(詳見下圖), 有關細節可洽圖書館承辦人。

單位:
(系所單位名稱)
來源:
(廠商名稱)
登記:
(驗收日期)
價格:
臺幣實售價
  二、圖書送驗前請先電洽採訪編目組安排送驗日期,並依約送驗。
  三、送驗當天請書商檢具發票正副本各一份、清單二份,先將書送至各系所,由單位承辦人確認所購圖書及實售價無誤後,由承辦人於發票正副本核系所章或主管私章,研究計畫用書須附清單三份並請計畫主持人核章,註明使用經費科目後,連同圖書資料送採訪編目組點收。
  四、依清單順序逐本核對無誤後,請依指定位置放置。
  發票正本核章後由送驗人員攜回各單位採購人員辦理報銷事宜,書款由本校出納單位統一支付。
  、各系所如須急用請於送驗時主動要求館方以急件方式處理最多約須七個工作天即可借閱。
  各系所教師如臨時或緊急須自行採購教學研究用圖書,經詢本校主計室審核組表示:教師自行採購圖書之單據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可以墊付方式檢據核銷該筆購書款,惟每一單據總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壹萬元整,且其單據抬頭須為系所單位,不能以個人名義為抬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