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圖書館行政組誠徵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1名)

[徵才]圖書館行政組誠徵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1名)

【服務學習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行政組(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服務學習內容】
◆出席期初說明會。
◆行政入口櫃台門禁管理、電話接聽、諮詢服務。
◆學習圖書館長期置物櫃租用作業之流程與操作方式,協助同學申辦。
◆國內外公務郵件傳遞、文書處理作業。
◆期末繳交知識講堂觀賞心得及反思報告。

【服務學習時間】
◆105/9/1-106/1/31止,週一至週五07:50~11:50,依排定班表值勤,每月上限40小時。
◆固定每週二與週三07:50-11:50,週一與週四五依排班。

【參與服務學習條件】
◆臺大在學學生,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身份之非在職生,性別不拘。
◆準時、細心、耐心、積極、負責,未在本校其他單位領有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轉學生、論文撰寫階段學生除外)。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未盡事項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服務學習評量期】一個月(照常核給生活學習助學金)。
◆評量標準:準時、工作態度、配合度、出勤穩定度等。

【服務學習獎勵金額】依校方規定,每月6000元。

【需求人數】1名(另備取1名)。

【聯絡方式】王小姐weianne@ntu.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生活學習助學金:姓名」)。

【申請方式】
◆請於105/8/29(一)前將「個人簡歷」E-mail至weianne@ntu.edu.tw王小姐。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生活學習助學金:姓名」。
◆個人簡歷請註明:姓名、系級、E-mail、照片、聯絡電話、每週可服務學習時段。
◆符合需求者將視情形以E-mail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能長期服務學者優先錄取,錄取者評量1個月,不適任者立即替換。
◆若有任何問題請以email聯繫。未經安排面試時間,請勿自行當面應徵。

--發布日期:201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