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全文授權變更

 

學位論文電子全文授權變更

一、

學位論文依學位授予法應提供公眾於圖書館館內閱覽,著作權人另可決定是否授權臺大、資料庫廠商、國家圖書館將論文電子全文收錄於數位資料庫(詳如下列),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提供使用者進行非營利目的之檢索、瀏覽、下載、列印等。

二、 應屆畢業生,於「臺灣大學博碩士論文提交系統」上傳論文時設定電子全文授權內容,在審核通過前,著作權人可自行登入系統更改設定。如已審核通過,則請填寫「國立臺灣大學學位論文電子全文授權變更申請書」,向圖書館閱覽組提出申請。
三、

已畢業校友,欲變更電子全文授權,請依授權對象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