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人員赴國外購置圖書資料處理說明
112年4月13日修正
第一條、本說明之核銷程序悉依據「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辦理。
第二條、透過國外網路書店採購者,亦適用本說明。
第三條、採購經費
(一)經費來源若非屬個人研究計畫,需先徵得系所單位主管同意,方得於該單位圖儀費項下支付。
(二)以「已墊付款」方式採購,若金額超過新台幣一萬元,需敘明墊款理由,採購程序請參見國立臺灣大學及附設單位採購內部辦理程序表,採購金額未逾新台幣十五萬元者,得逕行依其規定辦理。
第四條、採購限制
(一)經費若自系所單位圖儀費項下支出,請儘量避免購置複本(同書名、同作者、同一出版社及版次即稱之為複本),採購前請上網查詢圖書館資料庫,網址為:https://ntu.primo.exlibrisgroup.com/discovery/search?sortby=rank&vid=886NTU_INST:886NTU_INST&lang=zh-tw。
(二)書刊資料若有其條件限制,例如涉及著作權問題者,請勿購買。
(三)除專刊或圖書館缺期之過期期刊,請勿訂閱期刊。
(四)所購書刊需為全新資料,不得於內容劃線或作註解。絕版書或古籍不在此限。
(五)未依本要點進行採購,或因不符現行採購規定,以致無法報帳核銷者,由採購人自行負責。
第五條、請購核銷
辦理請購核銷時,請檢具單據,並註明動支經費科目,其相關規定如下:
1. 單據:列有書商名稱與地址、採購明細、單價與總價、開立日期之發票(invoice)或收據。
2. 單據中若無採購明細,得由經手人加註貨品名稱,並簽名;如其他相關憑證已記載採購事項及貨品名稱者,得免加註。
3. 單據中所列之採購品項,如需由不同經費科目支出,請填具支出分攤表;如有部分品項費用係私人自行負擔者,亦請註明。
4. 如無法取得單據,則由採購人簽請一級主管同意,並填具支出證明單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