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助理借書辦法

研究助理借書辦法
一、辦理證件
1.研究助理憑研發處製發之識別證及聘書辦理建檔作業。
2.延長聘期或續約者,請持新聘書或合約書及原識別證,更新資料。
3.醫學院/公衛學院之研究助理,請逕至該學院圖書分館申辦。
 
二、借書冊數及期限相關規定
1. 研究助理借書總數以二十冊為限,借期六十日。
2. 研究助理限於總圖書館或於特定系所圖書分館室借書,借書證之有效期限與聘期相同。